返回

三国:我刘辩,让大汉再次伟大

首页
关灯
护眼
字体:
第182章 穿红袍的是须卜骨都侯!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    汝南袁氏自此成为了过去式,被历史的车轮无情地碾过。

    一场梅雨季的瓢泼大雨落下,洗刷了刑场上充满罪恶的血迹。

    一口气监斩了数千人,看着一颗颗人头滚落,饶是刘焉自诩心志坚定,却也不由感到了身心俱疲。

    未曾见过多少血的刘范更是面色苍白,强忍着呕吐的欲望连忙离开刑场,免得丢了刘焉的脸。

    雒阳城里杀得血流成河,并州的战场上也同样杀得血流成河。

    并州的局势很糜烂。

    度辽将军,秩二千石,银印青授,下辖北地七郡二千骑,屯驻五原曼柏县。

    使匈奴中郎将,秩比二千石,银印青授,持节,下辖西河驻军二千人,刑徒五百名

    度辽将军和使匈奴中郎将皆有专杀之权,直接受朝廷管辖,不受地方辖制。

    同时,西河郡作为边郡,亦有郡国兵三千人,使匈奴中郎将有权在南匈奴叛乱时期节制这三千郡国兵,并征召未叛乱的南匈奴部族一同平叛。

    南匈奴羌渠单于是大汉扶立的,故而对朝廷颇为顺从,尤其是草原上崛起了一位新的霸主——檀石槐!

    檀石槐整合了各部族,建立了鲜卑部落,南抄缘边,北拒丁零,东却夫馀,西击乌孙,尽据匈奴故地,东西万四千余里,南北七千余里,网罗山川水泽盐池,建立了一个丝毫不亚于鼎盛时期的匈奴的部族。

    面对这样一个强大的外敌,大汉和南匈奴长期保持了友好,一致将矛头直指鲜卑。

    直到三年前檀石槐去世,其子和连继承了鲜卑大人之位。

    但和连这位新任鲜卑大人无论是才能还是气度都远不如其父,甚至被檀石槐整合的鲜卑都大有一分为四的趋势,其余几部大人都生出了自立的野心。

    随着外敌的大幅削弱,大汉与南匈奴的关系也就逐渐变得微妙了,但大汉这几年的目光都在凉州和国内的太平道上,加之南匈奴长期的顺从,令大汉放松了对南匈奴的警惕。

    因此就在度辽将军周慎、使匈奴中郎将王柔,并州刺史张懿以及西河太守邢纪的眼皮子底下,须卜骨都侯酝酿了一场规模庞大的叛乱。

    度辽将军周慎在南匈奴叛乱后惊慌失措,尚未确定叛乱规模便未战先退,率度辽营渡过辽水撤向五原郡。

    使匈奴中郎将王柔遭遇突袭不得脱身,力战而亡,而后南匈奴叛军首领须卜骨都侯自立为单于,叛乱规模超过十万人。

    恰逢此时,须卜骨都侯听闻凉州羌乱,当即率领下南下寇河曲、谷罗二城,伏杀前来救援的西河太守邢纪,一路南下破西河郡治离石、蔺县、中阳、皋狼、圜阳、圜阴等城,又破上郡桢林、白土二城。

    攻破西河郡后,须卜骨都侯率兵进犯太原郡,破平陶、大陵二城,并州刺史张懿欲率郡国兵五千并五千青壮共万人出城,于汾水北岸袭击渡河的南匈奴叛军先锋二万人。

    太原郡守丁原以“刺史率领临时组建的军队,尚未经过训练和磨合,军令无法统一,士卒配合不够默契,一旦大军有失则太原郡不复为汉室所有”为由,苦劝张懿不要出兵,严守城池,凭借城池坚险等待朝廷援军,再趁叛军久攻不下士气低落,可一举而克之。

    但张懿未曾接受丁原的建议坚持出兵,被悄悄绕过汾水的南匈奴叛军夹击,仅剩不到两千人逃回晋阳城。

    太原郡守丁原当即召集城中剩余青壮及老幼妇孺,以土石封死城门,亲自操刀立于城头,死守城池月余,负伤十二处仍带伤厮杀。

    就在丁原以为自己也许就将在这座晋阳城殉职之时,南匈奴叛军撤围了,并且将军阵调转方向朝向南方,丁原敏锐地意识到,朝廷的援军抵达了!

    而不出丁原所料,翌日清晨,大汉玄墨镶边的赤色军旗便出现在了视野中,行军近一千四百里的大军在右将军董卓的率领下抵达晋阳城外。

    面对四万远道而来的汉军,须卜骨都侯的想法是跟他碰一碰!

    六万对四万,优势在我!

    “大单于,大家伙围城月余了,是否后撤暂作休整再迎击汉军?”

    说话的是须卜骨都侯的女婿伊吾,在人均胎教全凭一腔悍勇的匈奴部族中,伊吾曾向一些逃难来南匈奴王庭的士人求学。

    至少在匈奴人中伊吾也算是个智囊了,因此须卜骨都侯也颇为信任这个女婿。

    但须卜骨都侯信任这个女婿,却不代表他会对这个女婿言听计从,他对于局势也有自己的理解,手执马鞭指向汉军的方向道:“大家伙虽然围城月余,但都是轮流攻城,并没有消耗太多体力,反倒是汉军长途跋涉,定然疲惫!”

    “如果我们选择后撤休整,那么汉军也会得到喘息之机,我意趁此机会与汉军一战!”

    须卜骨都侯对于这一战还是颇为自信的,那劳什子度辽将军周慎不战而逃,使匈奴中郎将王柔、西河太守邢纪也被自己杀了,就连那并州刺史张懿都死了!

    汉国也就十三个州刺史,他只是稍稍发力就将汉国一个州的刺史杀死

第182章 穿红袍的是须卜骨都侯!(1/3)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

   《 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 》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