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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哈哈,大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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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章 孕事,喜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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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车辚辚,马萧萧,黑狗汪汪叫……

    “嘬,嘬,嘬,小黑快来,要出发了~~~~”

    随着呼唤声,雪窝子里猛地窜出一条黑狗,嘴巴冒着热气,猛地扑到一个少年人的怀里,欢快的摇着尾巴。

    它夜里就是睡在雪窝子里。

    刘玖兴奋的望着那连绵起伏的山脉。

    对从未出过远门的他而言,眼前的一切都是新奇的,都是让人兴奋的。

    刘玖的出现让余令很无奈。

    这孩子聪明,能对余令讲的那些浅薄的销售知识举一反三,他这样吃过苦的人很适合干销售。

    这样的人再磨炼几年,并不比那些老掌柜弱。

    这也是余令留给小老虎的人。

    这都是余令计划好的,也说好的。

    可这孩子在余令离开的那一日就拉着刘柚跑了。

    不知道他们怎么出的城,两个人在官道上等着余令,拍着胸脯说要跟余令回西安府种地。

    西安府的地不好种,那是军屯,这是太祖在吸取了宋代的教训和大唐的府兵制创立的一种制度。

    那日子可比在京城苦多了,余令不想害人。

    可刘玖说他不在乎,他就是想跟着余令。

    他甚至拍着胸脯子说把他编成军户也可以,最起码有地。

    在刘玖的认知里,有地,有手就不会饿肚子。

    其实刘玖是有小心思的。

    在京城混了这些年,余令是唯一一个不欺负他和柚子的人,而且他认为……

    余令就是有钱人。

    四合院的豪宅,有毛驴代步,身后还有两个壮实的书童,家里人把一个铺子交给年幼的他闹着玩。

    这不是有钱人是什么?

    有钱,还不欺负人,那自己的脸皮厚一点,这样的人得抓的紧紧的。

    哪怕今后的日子苦一点也无妨,最起码心里舒坦。

    其实刘玖还有一个不为人知的小心思。

    利玛窦那些藏书是他告诉余令的,利玛窦做的那些事也是他告诉余令的,他就像是一个小内应。

    偷偷的把利玛窦和他的神仆给卖了。

    他怕余令走了,这些番僧会找他算账,会让他的那些信徒悄无声息的把自己弄死。

    这才是他要离开的根本原因。

    趋利避害是他在京城混的本能,谁对他们好,他们就愿意跟着谁。

    这样的人在京城很多,竞争很大,高门大院挑也是挑那些力气大的,要么是长得好看的。

    半大小子的刘玖处于人生的尴尬期,力气不大,长期营养不良下人也不好看。

    还带着一个拖油瓶......

    他的到来让余令有些头大,半大小子的思想不成熟,有血气,想到什么立刻就做什么.

    见两人跟了三十多里路还不离开……

    余令只能求老爹把这两人也加到队伍里。

    如今嘴甜的刘玖已经记住了镖局的每个人。

    大人都喜欢嘴甜的孩子,余员外不止一次地对余令偷偷地说这孩子适合当管家。

    余令觉得老爹的话很对。

    千里归家路根本就不是一个好的享受,可以说是煎熬。

    出了京城,过了保定府后,天地间慢慢地就荒凉了起来。

    余令以为大明的环境一定比后世要好。

    可事实告诉余令他的“以为”是错误的。

    放眼望去,官道两侧的山光秃秃的连棵树都没有,就像被剃头了一样。

    柴米油盐,柴排第一果然是有道理的。

    这一次护送的镖行走的保定,太原,平阳,最后到达西安府的路线。

    余员外这一大家子人家收了五十两。

    这个价格并不高,所以镖行的要求也多。

    吃食必须跟着镖行吃大锅饭,牲畜的草料必须从镖行购买。

    除此之外余员外和门房老叶这两个壮汉还必须参与守夜警戒。

    像余令陈婶这样的妇幼则不用干活。

    如果想帮,那就是烧火做饭,如果不想帮,他们也不管你。

    因为在他们的眼里,余令等人就是货物,只要不死人,那就无事。

    镖行的信誉很好。

    他们走这一路的货物大部分是给人送货。

    有钱财,有古物文玩,有信件,队伍里还有一头不到一岁的牛,这个也是货物。

    这都是他们的生意。

    信件是他们货物里面最便宜的,路过有货物送达的地方,他们就会找人去签收,按手印。

    最厉害的是他们在衙门里还有保人。

    在没有任何人的监督下,京城捎带的货物人家是一分不少的送到货主的手里。

    用冯老大的话来说信誉就是他的命。

    他是第三代人,前面扛旗的那个汉子是他的儿子,今后要接他的班,继续走这条路。

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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